网民王**说:
现以GB2763-2021《食物清静国家标准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为例,标准中4.291划定了氯虫苯甲酰胺在食物分类为“生乳”中的残留限量为0.05mg/kg。该限量是否只针对直接食用的“生乳”来设定的?那么关于深加工用的生乳——好比用来提取“乳矿物盐”、“乳清卵白”等产品的质料生乳,是否也要切合并遵照该标准的限量要求呢?又好比GB 31650-2019《 食物清静国家标准 食物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为例,标准3.16中提到“奶”,界说为“由正常乳房渗透而得,经一次或多次挤奶,既无加入也未经提取的奶”(注:此术语可用于处置惩罚过但未改变其组分的奶,或凭证国家立法已将脂肪含量标准化处置惩罚过的奶)。那么这个划定适用于直接食用或加热后食用的奶。那么用于深加工的质料奶,好比提取乳矿物盐用的质料奶,是否也要切合该标准呢?
回复:
《食物清静法》第二条划定: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(食用农产品)有关质量清静标准的制订,应当遵守本法的划定;第一百五十条划定:食物,指种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和质料。因此,关于供于食用和作为食物质料的生乳,应切合《食物清静国家标准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-2021)和《食物清静国家标准 食物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31650-2019)划定。
泉源:农业农村部官网